第一部分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一)
第一章 通用部分
第一节 紧固件
一、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二、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三、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 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 2 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 1.5 倍。
四、螺母紧固后, 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 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五、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第二节 隔爆性能
一、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平口的结合面必须压实,不留间隙、转盖结合面间隙不能超过 0.5 毫米。
二、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3.2。
三、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 3 级,螺距不小于 0.7 毫米;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不于小 6 扣。
四、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五、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 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 1 毫米,深度不大于 2 毫米的砂眼,在40、25 、15 毫米宽的隔爆面上,每 1 平方厘米不得超过 5 个,10 毫米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 2 个。
2、生产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得大于 0.5 毫米,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 2/3 。
六、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七、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八、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九、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 5-A 、B、C、D 的规定。
十、凡不符合 1)-9) 中任意一条者,即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第三节 接线
一、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能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圈材质用邵尔硬度为 45-55 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2、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 10% 。
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 1 毫米;密封圈外径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圈外径大于或等于 20 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 1 毫米;
(2)密封圈外径大于 20 毫米,小于 60 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 1.5 毫米;
(3)密封圈外径大于 60 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 2.0毫米;密封圈宽度应等于电缆外径的 0.7 倍,但必须大于 10 毫米,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 0.3 倍,但必须大于 4 毫米( 70 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除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物体。
4、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5、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 5-15 毫米,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6、低压隔爆开关空闲的进线嘴应有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 2 毫米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的有关规定),高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有关规定按外壳容积计算(0.3-0.6 毫米之间)。
7、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8、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之一者,即为失爆,不得平为完好设备。
二、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1、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2、接线螺栓和螺母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
3、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屋。
4、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GB38363-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性电气设备“ e”》的规定。
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小接线嘴不得出电源线。
三、固定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
2、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四、电缆的连接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49 条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芯线的连接严禁绑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 1.1 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 80% 。不同材质芯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接头,其过渡接头电阻值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值的 1.3 倍。
2、高、低压铠装电缆终端应灌注绝缘材料,户内可采用环氧树脂干封。中间接线盒应灌注绝缘胶。
五、安全供电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2、短路保护计算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3、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合格。
4、接地螺栓符合下列标准:
a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
b 电气设备接线盒应设有内接地螺栓。
c 外接地螺栓直径:容量小于或等于 5Kw 的不小于 M8 ;容量大于 5KW 至10KW 不小于 M10 ;容量大于 10KW 的不小于 M12 ;通讯、信号、按钮、照明灯等小型电气设备不小于 M6 。
d 接地螺栓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
5、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镀锌铁线 100 平方毫米,扁钢25*4 平方毫米,铜线 50 平方毫米。
b 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联线和电缆接线盒两端的铠装。铅皮的连接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铜线 25 平方毫米;扁钢 50 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 4 毫米);镀锌铁线 50 平方毫米。
6、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的钢板制成, 其面积不小于 0.75 平方米,厚度不小于 5 毫米。
b 局部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局部接地极可改置于巷道水沟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的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 0.6 平方米,厚度不小于 3 毫米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 并平放在水沟深处, 可用直径不小于 35 毫米,长度不小于 1.5 米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 20 个直径不小于 5 毫米的透眼,并行垂直埋入地下。
7、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下列数值
a 井下设备 2 欧姆。
b 井下手持移动电气设备 1 欧姆。
8、设备闭锁装置齐全可靠
9、井下供电应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第 470 条的规定,即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六、不漏油、不漏电的规定
1、不漏油 :固定结合面及阀门、油标管等不应有油迹。运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擦干后在 3 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运动部件润滑不得甩至其它部件和基础上。
2、不漏电 :网络的绝缘电阻不小于下列规定,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1140V 60K 欧 660V 30K 欧 330V 15K 欧 127V 10K 欧。
七、电气性能检测
1、电气设备绝缘性能必须按《煤矿电气实验规程(试行)》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并符合标准,有记录可考查。
2、绝缘油,新油使用前应做油质分析;运行中的油,每年一次简化分析;多油断路器的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实验,其它实验项目应按《煤矿电气实验规程(试行)》规定进行。有记录可查。
3、继电保护装置计算整定检验。每年进一次;对矿井电源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检验一次,并符合整定方案,有记录可查。
(4) 指示回转仪表应每年检验一次, 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 2.5 级;电源计量仪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 1.0 级。有记录可查。
八、设备使用
1、高低压开关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21 条的要求,与被控设备的容量应匹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a 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者;
b 不符合使用范围者;
c 继电保护失灵,熔体选用不合格者;
d 隔爆开关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者。
2、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在下井前,经过指定的隔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出具体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九、安全防护
1、机房(硐室)和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祼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位,均需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2、机房(硐室)、临时配电点,应备有符合规定的防火器材。
3、机房(硐室)、临时配电点,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十、设备涂饰
1、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开关箱、按线盒等内壁应涂耐弧漆,颜色与出厂颜色一致 .
2、设备的护栏、油标、注油孔及油塞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
3、设备外表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补漆。
十一、设备环境
1、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及杂物。
2、机房(硐室)、临时配电点清洁卫生,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滴水、无油垢、工具、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设备安放整齐。
3、机房(硐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亮度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章 低压隔爆开关
第一节 外观检查
一、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
二、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板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
三、磁力起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壳盖的闭锁关系正常可靠,并有警告标志。
四、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有规定期内接地电阻实验记录。
五、隔爆性能符合隔爆标准,接线工艺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节 触头、消弧罩、隔离刀闸开关
一、主触头、辅助触头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 60% 。触头接触不同期性不大于 0.2 毫米,触头开距 11-13 毫米。
二、触头无严重烧损。
三、消弧罩零件齐全、完整、无裂纹。
四、消弧片数量符合规定: 380V 不少于 8 片,660V 不少于 11 片。
五、隔离刀闸开关接触良好,插入深度不小于闸刀宽度的 2/3 ,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刀闸的 75% 。
六、动刀闸的开合位置,动作方向与手柄严格协调一致。
第三节 导线、带电螺栓、保护装置
一、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 1140V 不低于 5 兆欧:660V 不低于 2 兆欧; 330V 不低于 1 兆欧。
二、配线整齐、清楚,开关内部导线不得有接头。
三、开关露出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好。
第四节 保护装置
一、继电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有规定期内的试验整定合格记录。
二、熔断管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熔体容量选用合适。
第三章 移动变电站
第一节 外观检查
一、零部件齐全、紧固、完整。
二、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
三、托撬小车无严重变形,轮组转动灵活,不松旷。
四、箱体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第二节 变压器、开关及接线
一、电缆连接器接触良好,接线盒不发热,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二、箱内二次回路导线排列整齐,接线符合规定,瓷瓶牢固无松动现象,无裂纹、损伤、无放电痕迹。
三、接线符合接线工艺有关规定。
四、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运行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B 级绝缘不超过 110摄氏度; F 级绝缘不超过 125 摄氏度; H 级绝缘不超过 135 摄氏度。
五、开关接线联接紧密,触头接触良好,无严重烧痕,隔离刀闸开关插入深度不低于刀闸宽度的 2/3 ,三组合闸不同期性不大于 3 毫米。
六、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各传动轴不松旷,分、合闸指示正确。
第三节 保护装置及隔爆性能
一、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灵敏可靠,温度继电器动作灵敏正确。
二、互感器性能良好,有规定期内测试记录。
三、电气、机械连锁装置齐全,动作正确可靠。
四、接地标志明显,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五、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值符合下列数值: 127V 不低于 0.5 光欧,380V 660V 不低于 5 兆欧,1140V 不低于 50 兆欧,6KV 不低于 200 兆欧,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六、隔爆性能符合电气隔爆标准。
第四章 隔爆充电机
第一节 外观检查
一、外壳、托架及散热片无严重损伤,变形或锈蚀,壳内无水珠。
二、观察孔玻璃完整无损,表面清晰。
三、交流电压表、电流表、直流电流表、电压表、电流及电压调节旋钮、齐全完整、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二节 变压器、设备接线
一、变压器线圈无损伤,无老化,绝缘电阻符合规定,一次线圈 1140V 不低于 5 兆欧,660V 不低于 2 兆欧,380V 不低于 1 兆欧。二次线圈不低于 0.5 兆欧。
二、运行温度不超过 60 摄氏度。
三、导线联接牢固,接线端子标志应清晰正确。
四、电缆护套完整,无破漏现象。
五、充电插销合格,绝缘无损伤,触头接触良好,无损伤。
第三节 保护装置及隔爆性能
一、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快速熔断器规格与保护整定值相符。
二、接地装置良好,符合接地有关标准。
三、设备隔爆性能符合电气设备隔爆标准。
第五章 煤电钻综保和信号照明综保
第一节 外观检查
一、外壳、托架无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
二、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三、指示灯色别清晰,并符合规定。
第二节 接线及电气性能
一、接线工艺符合要求。
二、电源盖板,危险牌齐全紧固。
三、接触器绝缘无损伤,触头接触良好,触头开距为 3.4-4.1 毫米。消弧罩装置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无噪音。
四、变压器及导线绝缘无损伤, 无老化。绝缘电阻:660V 不低于 2 兆欧;380V不低于 1 兆欧; 127V 不低于 0.5 兆欧。
第三节 保护装置
一、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二、熔断管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熔体选用合适。
三、机械、电气闭锁齐全可靠,手柄在停电位置时,触头不带电。
四、接地可靠,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符合接地细则有关规定。
五、隔爆性能符合电气设备隔爆标准。
第六章 通讯信号及五小电器
第一节 外观检查
一、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二、外壳无锈蚀,无严重变形、无裂纹、标志齐全清晰,壳体内无油垢,积垢或水珠,清洁卫生,螺丝紧固。
三、观察窗清洁、无破损。
第二节 接线
一、接线及接线端子整齐、清洁、导线标志清晰。
二、插销接线装置紧密、牢固、接头接触良好。
三、接线嘴无裂纹、损伤、接线柱不松动,不秃扣。接地线符合有关规定。
四、隔爆性能符合电气设备隔爆性能。
五、接线工艺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节 整体系统功能
一、控制、检验、监视、信号、显示系统的声、光显示正常。
二、通讯系统声音清晰,音量适当。
三、操作灵活,动作可靠,声、光讯号清晰。
四、工作电压、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过热现象。
五、隔爆插销装置需符合以下规定:
1、电源低于 1140V 应用防止突然板脱的徐动装置。
2、电源为 1140V 应用电气连锁装置。
第七章 电缆
第一节 外观检查
一、橡套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不露出芯线绝缘或屏蔽层,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的 1/2 ,长度不超过 20 毫米或沿周长 1/3 ,无老化现象。
二、铠装电缆钢带,钢丝不松散,涂有防锈油。
三、电缆标志牌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及沿线200 米均应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四、电缆接线盒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
五、电缆上部无淋水(有淋水处需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节 电缆辅设
一、电缆辅设应符合《煤矿安全堆积的规定》。
二、电缆应用吊勾(卡)悬挂,橡套电缆严禁用铁丝悬挂。
三、电缆悬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用适当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悬挂高度应在矿车、电机车、装岩机等掉道时不致碰撞,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载机械上。
四、电缆悬挂的间距在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内不得超过 3 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 6 米。
五、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应加装套管。
六、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应放入电缆槽或夹板内;工作面出口电缆应用吊梁悬挂或绑扎吊挂(单指屏蔽电缆)不得与油管、风管、水管混吊。
第三节 电缆使用
一、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温度不得超 60 摄氏度。
二、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相符。千伏级以上的橡套电缆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不延燃屏蔽电缆。
三、运行中电缆不应盘成圈或∞变形 (屏蔽电缆、 采煤机电缆车的电缆除外) 。
四、井筒或巷道内的电话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别挂在井巷的两侧, 至少应距电力电缆 300 毫米以上,并挂在电力电缆的上面。 在巷道内辅设的电力电缆,高压电缆应在上面;高、低电缆的间距应大于 100 毫米。同等电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 50 毫米。
第四节 电缆联接、绝缘及接地
一、井下使用的电缆一律采用接线盒或电缆联接器联接。
二、接线盒、联接器的额定电压应与电缆使用的电压相符。
三、橡套电缆接头温度不得超过电缆温度。
四、电缆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6KV 100 兆欧/ km; 1140V 50 兆欧/km; 600V 10 兆欧/km
五、接地装置符合接地完好要求。
第二部分 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二)
第一章 固定设备
第一节 通用部分
一、紧固件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 ,牢固可靠 .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 .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2、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 (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 1.5 倍。
3、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 个螺距 ,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4、稳定与稳定孔应吻合 ,不松旷。
5、铆钉必须紧固 ,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6、键不得松旷 ,打入时不得加垫 ,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 20%, 大于键全长的 5%( 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
二、联轴器
1、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 1-1-1 的规定 :
表 1-1-1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2、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 3mm. 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
3、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应不超过原齿厚的 20%. 键和螺栓不松动 .
4、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 ,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 10%.
三、轴和轴承
1、轴
(1)轴不得有表面裂纹 ,无严重腐蚀和损伤 ,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张 .
(2)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 0.2%, 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 ,也算合格 .
2、滑动轴承
(1)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 ,无脱离现象 ,合金层无裂纹 ,无剥落 ,如有轻微裂纹和剥落 ,但面积不超过 1.5cm2, 且轴承温度正常 ,也算合格 .
(2)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 1-1-2 的规定 :
表 1-1-2 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 mm
(3)轴径与下轴瓦中部应有 90 °~120 °的接触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 80%.
(4)润滑油质合格 ,油量适当 ,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 .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不漏油 .
3、滚动轴承
(1)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2)润滑脂合格 ,油量适当 ,占油腔的 1/2~2/3, 不漏油 .
4、轴承温度应符合表 1-1-3 的规定 :
表 1-1-3 轴承温度
5、轴在轴承上 (包括减速器 )的振幅不超过表 1-1-4 的规定 :
表 1-1-4 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四、传动装置
1、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
a.平皮带轮为 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 500mm 时为 1.5mm, 当中心距大于 500mm 时为 2mm.
2、两皮带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 1‰ .
3、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 ,接缝不偏斜 .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 .皮带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 ,跑偏不超出皮带轮边沿 .
4、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 ,条数不缺 ,长度一致 ,无破裂、剥层 .运行中不打滑 .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
五、减速器和齿轮
1、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 .结合面配合严密 ,不漏油 .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 ,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 1/2. 油压正常 .
2、轴的水平度不大于 0.2%. 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
3、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 ,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 ,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 15%.
4、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 ,应符合表 1-1-5 的规定 :
表 1-1-5 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注:括号内数值 ,用于轴向重合度 >0.8 的斜齿轮
5、齿面无裂纹 ,剥落面积累计不超过齿面的 25%,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 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70%, 长度占齿长的 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30%, 长度占齿长的 40%.
1.5.6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 ,不得超过齿高的 1/3, 齿长的 1/2.
1.5.7 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 15%, 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 20%.
六、“五不漏”的规定
1、不漏油
静止结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 ,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 ,但不能成滴 .运动结合面允许有油迹 ,但在擦干后 3min 不见油 ,半小时不成滴 .非密闭传动部位 ,不甩油 (可加罩 ).
2、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 ,通风机 ,风管等的静止结合面不漏风 .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 100mm 处用手试验 ,无明显感觉 .
3、不漏水
静止结合面不见水 ,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 ,但不成线 .
4、不漏气
锅炉,汽动设备 ,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 ;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 200mm 处用手试验 ,无明显感觉 .
5、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
七、电气设备
电动机 ,开关箱 (柜),起动控制设备 ,接地装置 ,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 “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
八、安全防护
1、机电设备和机房 (峒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 ,都应安设防护栏 ,防护罩或盖板 .
2、放火措施
a 机房 (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 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九、涂饰
1、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2、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 ]风管应涂浅紫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3、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十、基础
1、 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2、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3、 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十一、记录资料
1、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a 交接班记录;
b 运转记录;
c 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d 事故和故障记录。
2、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完好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十二、设备环境
1、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2、机房(峒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3、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十三、照明
照明装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第二节 主要提升机
(含滚筒直径 2m 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 2m 及以上提升人员、 物料的提升机)
一、滚筒及驱动轮
1、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部不应小于 5mm 。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 绳槽磨损程度不应超过 70mm ,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 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84 、385 、386条的规定。
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5、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 10% 。
二、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呢感的 3/4 ;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 250 °、不大于350 °。
三、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 1 年。
四、信号和通讯
1、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备, 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第 341 、350 、358 、359 、360 等条文的规定。
2、 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电话。
五、制动系统
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 1.5mm, 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 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 1.5mm ,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 1mm 。
3、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 5mm ,闸衬磨损余后不小于 3 mm 。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4、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 3/4 。
5、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 2 mm ,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初不大于 2.5 mm ,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 0.5
6、mm ,盘形闸不大于 20 mm.
7、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 、398 、399 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 401 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8、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 15min 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 100 mm ,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 15min 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 10% 。
9、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 1-2-1 的规定:
六、安全保护装置
1、提升机除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 392 条、第 393 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a 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b 换向器闭锁;
c 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d 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e 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 2m/s 的后备保护( 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f 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置的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七、天轮及导向轮
1、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幅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 衬垫固定应牢靠, 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3、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 1-2-2 的规定:
表 1-2-2 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 mm
八、微拖装置
1、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 1mm, 气囊未老化变质 ,无裂纹.
2、压气系统不漏气 ,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 .
第三节 一般绞车
一、滚筒
1、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2、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84 、385 、386条规定。
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只是准确。
2、有断轴断销保护。
三、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
四、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
五、制动系统
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闸轮无严重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 3mm 。闸木磨损后
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 5 mm 。
3、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不过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4、施闸受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 3/4 。
5、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 、398 、399 条规定,并按第 401 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6、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六、安全保护装置
绞车应具有下列 4 项安全保护装置,并要进行定期整改试验,保证灵敏有效。
1、防止过卷和过放;
2、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4、减速警铃。
七、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第四节 主要扇风机
一、机体
1、机体防腐性能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2、机壳结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3、轴流式通风机
(1)叶轮、轮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2)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
(3)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 1°。
4、离心式通风机
(1)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牢靠。
(2)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如无规定应符合下述要求:
a 搭接式: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 1/100 ;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 3‰;
b 对接式: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 5‰。
(3)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叶轮应保持平衡,可以停在任何位置。
二、反风装置、风门
1、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2、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3、钢丝绳固定牢靠,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距内不超过 25% 。
4、导绳轮转动灵活。
三、仪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四、运转与出力
1、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风压的情况下,风机效率不低于设计效率的 90% 。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五、设备环境
1、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暖,附近 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2、风道、风门无杂物。
六、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
第五节 水泵
一、泵体和管路
1、泵体无裂纹。
2、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得超过管内径的 2.5%。
3、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 主要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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