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华容“1·23”塔吊坍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被依法严肃查处

“1·23”事故现场视频截图(资料图片)

案情简述

2019年1月23日9时15分,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在建工程项目10号楼塔式起重机在进行拆卸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80余万元。

依法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 告及其批复,岳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工程项目“1·23”较大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中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三家事故责任企业:华容县永胜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岳阳中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对岳阳中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处以上年度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根据《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对岳阳中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及岳阳中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明建下达了《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告知书》,将上述单位和人员纳入全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据悉,此次事故中华容县永胜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永胜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岳阳中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驻华容明珠三期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林作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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