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验收有何要求?

一、基础质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如GB-50204-2015《混泥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设备混泥土基础强度要求。

2.1 应提供设备基础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主要检验参数有混泥土的配合比、养护时间及强度。

2.2 第三方工程检测单位(有相关资质的)对基础强度的复测。

2.3 预压强试验并有预压沉降的详细试验记录。

三、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几何尺寸的要求。

3.1 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应有验收资料及详细记录。

3.2 设备基础主要检测的项目。①坐标位置;②不同平面的标高;③平面外形尺寸;④凹台平面外形尺寸;⑤凹槽尺寸;⑥基础的垂直度。预埋地脚螺栓:①预埋地脚螺栓的标高及中心距;②预埋地脚螺栓的栓孔的中心线位置;③预埋地脚螺栓锚板的标高、中心线、带槽锚板和带螺纹孔锚板的平整度等。

四、基础外观质量的检查验收。表面应无裂纹、掉角、露筋、空洞等;表面预留孔应清理干净、基础表面应平整,基准点等表示应清晰、编号准确等。

五、预埋地脚螺栓检查验收。

5.1 直埋地脚螺栓中心距、标高、及露出基础长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2 直埋地脚螺栓的螺母与垫圈配套,并保存完好。

5.3 活动地脚螺栓锚板中心位置、标高、水平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范。

5.4 T性地脚螺栓与基础按规格配套使用,预埋基础板应牢固可靠、光杆部分及基础板应做防锈处理。

5.5基础混泥土强度不得小于10Mpa,裂缝位置不得使用涨锚地脚路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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