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正确把握了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发出的12份问责预警通知书切实起到关心爱护干部、激励担当作为的作用。”通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在疫情防控物质存储发放方面,对物质管理单位和安全监管单位发出问责预警和监察建议,变事后追责问责为事前预警提醒,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推动了疫情防控后勤物质保障工作落在实处;在村(社区)卡点防控工作中,针对市、县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和单位发出问责预警通知,督促及时整改,有效解决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监察建议书和预警通知书既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解决问题的“加急单”,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祛除病灶的“治病”良方。通许县纪委监委突出再监督再检查,注重对预警单位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问效,把工作落实在前,督促被问责预警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并由承办部门进行检查,对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解除,若整改不到位,按相关程序启动问责。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和预警通知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对建议预警单位整改情况跟踪监督,通过电话提醒、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全程督办,确保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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