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一.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 ,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
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 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制度
1.投入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必须是能正常工作的物料提升机,不允许带故障使用,尤其不允许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同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
2.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应定机定人,有专人负责,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登塔机。操作室限载150kg。
3.物料提升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进行一定的训练,取得合格证,同时,应了解物料提升机的构造与性能,严格执行本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在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砼基础上。
5.物料提升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
6.物料提升机经过大修或转转移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各部连接件的可靠性,传动部件有无干涉,金属结构有无损坏,电气设备与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可靠,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行运转后,方可投入使用。
7.物料提升机工作的环境温度为-20-40℃。
8.物料提升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安装或拆卸时,风力不大于4级,如遇到雷雨、大暴风、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如天气预 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风绳加固。
9.物料提升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
10、夜间工作时,工地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物料提升机应避开高压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可作业。
12.在多台物料提升机的施工现场,应防止空中干涉。
13.物料提升机出现临时故障需检修或保修时,必须切断地面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14.操纵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放火。
三.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必须由经考核取证后的专职电梯司机操作。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滞不前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4.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5.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在安装及拆卸无平衡重时,其载重量应折减50%。
6.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7.当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霜和梯门。
8.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9.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见高处作业。
10.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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