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两卡”犯罪 延伸治理效能

6张银行卡,3名被害人,在办理这起看似普通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时,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雪鹏通过该院的“两卡”犯罪案件大数据库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挖出了更多线索。“通过提取可疑信息并通过大数据碰撞,发现了7起关联案件,追加认定涉案银行卡50余张,并挖出一名幕后‘卡头’(指专门从事贩卖银行卡、手机卡的人员)。”

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涉“两卡”犯罪案件占比持续攀升。“‘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涉及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若孤立对待每一起犯罪事实和涉案人员,就无法对犯罪行为准确评价和认定。”昌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丽娜介绍。为了盘活“两卡”犯罪案件的海量信息,该院建立了“两卡”犯罪案件大数据库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自2021年8月该平台运行以来,昌平区检察院在办理“两卡”案件过程中共挖出关联案件40件,追加认定犯罪事实41件,改变定性20件,挖出幕后“卡头”15人,追捕追诉20人。

“我办理过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在公安机关讯问和检察机关提讯时均仅供认出售了自己的4张银行卡,并自愿认罪认罚。”周丽娜说。然而,她在对涉案银行卡流水进一步梳理,并引导公安机关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倒查后发现,金某还介绍他人办理了40余张银行卡,涉案资金上亿元。

2021年8月,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到案后,对自己的售卡行为以刷积分为由进行辩解。然而,王雪鹏经仔细核查,从张某的手机信息中发现其招募王某、贾某等人前往福州卖卡50多张的线索。办案组立刻按照上下游人员身份信息强制登记制度将这些信息进行登记,并向侦查人员确认其余6名下家均已到案。“根据该情况,我们协调公安机关将上述7个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完成并案。”王雪鹏说。

后来,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案后,也供述了自己前往福州卖卡并招募徐某等2人卖卡7张的事实。王雪鹏介绍说:“我们在办理张某案时,就将张某上家的微信名称录入了大数据平台,经比对发现与刘某使用的微信名称一致,最终确定了刘某就是从北京等地招募人员前来卖卡的幕后‘卡头’。”这起案件也是昌平区检察院“两卡”犯罪案件大数据库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后的一个成功实践。

“大数据检察监督的核心是以数据信息引导检察办案,实现一体化、集成化作战。”周丽娜说,除了有效助力检察办案以外,该院还以平台生成的数据分析为依据,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研判预警,做到精准防控。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昌平区检察院已针对性提出“两卡”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进一步畅通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综合治理”的法律监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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