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
一辆送货的大型牵引半挂车
驶进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警大队
车上载的是交警新购的铁骑摩托车
原本接收新装备是好事
然而在卸货过程中
现场引导的民警突然发现
该车牌照上的字体似乎不太对劲
民警立刻走近检查
发现该牌照连固封螺母和防伪码都没有
经过慎重比对
确定该车辆号牌有伪造嫌疑
民警当场将该车暂扣
并对司机华某传唤调查
通过审查
华某承认该车牌系“黄牛”代办
自己无法证明车辆上牌手续的真实性
甚至车身上的车架号都经过涂抹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部分司机为了逃避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车牌
或为了图省事、图便宜
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
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只会因小失大
最终迎来法律的制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