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政法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政法干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为推进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由福安市委、市政府主办,在全市政法系统评选“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十佳政法干警”投票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投票时间:7月31日9时起至8月9日17时止。
三、投票规则:每个微信号限投一票,每票限投“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候选对象5个以内(含5个)、“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10人以内(含10人)。
福安市“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创建活动组委会
2019年7月31日
“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候选对象主要事迹
(排名不分先后)
1号候选单位: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庭长王林清。近年来,该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着力解决涉诉材料送达难问题,逐步完善网格化司法送达机制,打通司法送达“最后一公里”;整合社会力量,建立涉企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高效、便捷解决涉企商事纠纷,及时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保障。该庭多次走访企业,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企发展,开展本土品牌产业纠纷调研,召开企业、金融行业等部门联席会议,分析评估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出整改意见,解答法律问题。近五年来,该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548件,调解388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福安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201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并多次获得院部“先进集体”。
2号候选单位:福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主任阮明霞。近年来,政治部创新思维,苦干巧干,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设立20个审判执行团队,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推进人员绩效考核分类定岗,完成法官职务套改以及法官等级晋升工作;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紧抓政治教育,加强司法廉政教育,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干警司法能力;开展庭审示范观摩教学、法律知识竞赛、学习交流会等活动30余场次;创建“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同时加大关爱干警力度,组织开展有益健康活动30余场次,激发队伍生机活力。政治部女干警们秉承“铁肩担道义、热血铸法魂”精神,2019年荣获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
3号候选单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科长陈平。自2014年以来,该科室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共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487件3014人,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电信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案等。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265件265人,促成刑事案件和解27件27人,科室多次荣获“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努力打造高素质公诉队伍,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1名干警获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能手”;4名干警获宁德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获宁德市检察院嘉奖;1名干警获“福安市十佳政法干警”,并荣立三等功;2名干警遴选至省直机关单位工作。
4号候选单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科
5号候选单位:福安市公安局康厝派出所
所长陈宏大,教导员郑晓晗。该所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福安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肃警纪、整肃警风,强化廉政建设,确保队伍“零违纪”。该所严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时,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执法规范管理。该所通过建立“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该所以“五心”文明示范窗口为载体,立足公安工作岗位深入开展民生警务,有力推进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6号候选单位:福安市公安局穆阳派出所
所长阮晶,教导员刘昌福。该所严格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近年实现打击处理成绩上升、发案率和信访投诉下降的工作目标,在市公安局的各项工作中均排名领先。2019年,该所严厉打击现行违法分子,对辖区黄赌毒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充分发挥“公调对接”机制、驻所调解室、专兼职调解员的作用,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共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调解案件20余起。创新 “三位一体”交通治安管控平台,集“劝导、宣传、防控”功能为一体,实现辖区内全覆盖,形成严密的安全防控网,确保辖区社会面的安定稳定。
7号候选单位:福安市公安局溪尾派出所
所长陈康明,教导员袁义荣。该所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该所二维码门牌装订及男性家系建设等基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要基础工作指标均提前完成,列居全局前茅。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肃毒、追逃、“缉枪治爆”、禁赌等专项工作,今年以来,查处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移送起诉3人;查处涉赌、涉毒案件5起;抓获3名网上在逃人员;查处2起无合法手续运输成品油案。结合平安建设开展“人人有户口,满意在溪尾”活动,解决辖区86名群众的无户口问题。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创新“防走失徽章”等爱民便民措施,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
8号候选单位:福安市公安局指挥情 中心
主任刘仙源,教导员陈宏。该中心坚持以实战为导向,创新接处警机制,提炼“铆钉精神”+“科学创新”,深入推进福安110“六化”建设。该中心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先后3次在全省公安机关作先进经验典型发言,被确定为全省指挥部门经验创新试点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首批通过指挥体系一级标准的县级110。全市“盗抢骗”发案数连续5年保持下降,近3年110精准派警率达100%、接处警快速反应率达99%、警情处置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2018年,群众安全感居宁德市首位、全省前列。
9号候选单位:福安市司法局穆阳司法所
所长陈耀萍。该所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12年至今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人,解矫48人,安置帮教64人。将人性化服务和制度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思想汇 、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因人施教,让解矫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最大化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网格单元作用,尽心尽责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100%。该所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进校园”、综治平安建设宣传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协调律师驻村入户解答群众疑难法律问题。
10号候选单位:福安市司法局赛岐司法所
所长谢学龙。该所依法细致做好人民调解工作,2009年以来共设立31个调委会,镇、村两级调解登记总数621起,成功调解数595起,调解成功率95%,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宣传21次,普及群众20000余人。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多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成效显著。自2017年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共签订法律顾问协议31份,覆盖率100%。协调律师驻村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56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五年内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208名,未发生影响辖区的重大刑事案件。2012年至今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3人,解除社区矫正177人,出具审前调查评估 告194份。
“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主要事迹
(按姓氏笔画排序)
1号候选人:王倩倩
王倩倩,女,汉族,1985年4月生,在职研究生,现任福安市司法局城阳司法所所长。该同志自2013年担任司法所所长以来,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职能,对群众做到赤诚以待,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宽严相济,对弱势群体做到倾情相助,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个基层司法所所长的个人风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执法、严管理、严教育,同时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和帮扶措施,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成效。担任司法所所长近六年来,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2号候选人:刘建
刘建,男,汉族,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指导员。该同志在事故处理岗位上,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面对福安市辖区路窄车多,交通事故类案件多发,能够经常加班加点,近五年来累计接处警达4000余起,办结各类交通事故案件3000多起,未出现执法程序违法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建设平安福安、美丽福安添砖加瓦。能够利用互联网,借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21”,提高办案效率,服务群众,有效解决了定责慢、理赔难等问题,成效显著,赢得群众认可,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传承了“枫桥经验”的精髓。曾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一次,优秀公务员四次,个人嘉奖三次。
3号候选人:阮凯峰
阮凯峰,男,汉族,1986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赛岐派出所万寿警区副警长。2014、2015年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2016年获得福安市政府嘉奖,2017年获得厦门金砖峰会安保活动嘉奖,2018年获得福安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该同志从警10年来,工作勤奋进取,办事严谨、敢于负责。2017年该同志参与廉首涉恶专案办理,起诉该股恶势力主要成员8人。发挥苦干、实干、巧干精神深挖该股恶势力的资金链、上下游非法采砂链、销售链。该同志积极投入廉首警务室硬件和视频监控建设,结合巡防队员动态巡查,点面结合,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为省重点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4号候选人:李锦
李锦,男,汉族,1986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人民法院畲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自2014年被任命助理审判员以来,他勤勉敬业,扎根人民法庭从事审判工作,至今共累计审结各类案件1100余件,年均结案数及结案率均名列全院前茅,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上诉率控制在7%以下。他长期奋战民商事案件审判一线,主动带头办理系列疑难案件及各种新类型、重大案件,如2016年沈海高速福安连接线路段多车连环相撞、多人伤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除了办好大案要案外,他积极做好庭前调解、判后答疑工作,竭力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5号候选人:杨胜
杨胜,男,汉族,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职法律硕士,现任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自2008年10月参加工作以来,他勤勉敬业,廉洁奉公,先后在林业庭、赛岐法庭、民二庭从事民商事审判一线工作。他不计个人工作得失,经常自觉加班加点工作,并主动承担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近五年,他审结民商事案件1600件,年结案数均在300件以上,其中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61件、公司类案件156件。他求真务实,刻苦钻研,积极撰写各类调研文章。他撰写的《论新型陪审团制度的构建》一文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一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三等奖等。因工作表现突出,2018年被评为福安市第三届“优秀政法干警”。
6号候选人:杨洋
杨洋,男,汉族,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坂中派出所民警。2015年荣获福安市优秀公务员,2016年荣获杭州G20峰会安保活动个人嘉奖,2017年荣获福安市公安局嘉奖。作为坂中警务区负责人,大力开展治安整治行动,深入打击辖区内的“黄、赌、毒”窝点,整治治安乱点,参与破获一批大案要案,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近三年来参与侦破刑事案件20余起,治安案件100多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00多人,帮助群众解决户籍问题80多个,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7号候选人:余浩宁
余浩宁,男,汉族,1991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院团支部书记。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尽心履职,辅助法官完成各项审判业务,辅助办理刑事案件147起,草拟各类法律文书139份,参与庭审记录600余件,审查立案刑事案件近千件。撰写刑事调研论文3篇、新闻 道20余篇,均在专业刊物及新闻媒体上发表、刊登。作为法院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成员,该同志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宣传及线索收集、移送工作。工作期间,先后被授予“宁德市优秀共青团员”、“宁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及“2017-2018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
8号候选人:张历
张历,男,汉族,1987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保护中队副指导员。2015年被评为“爱民星警”;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以来,该同志参与侦破了“肖某等人开设赌场案”、“陈某生非法制造、储存、销售爆炸物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侦办了福安市第一起涉恶团伙案件,成功打掉以徐某进为首的康厝村“村霸”团伙;同年8月他参与侦办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成功打掉了一个长期盘踞在城阳镇秦溪一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护一方社会安定稳定。
9号候选人:张仲琅
10号候选人:张明凤
11号候选人:陈光杰
12号候选人:陈翔
陈翔,男,汉族,1991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民警。2014年被评为福安市公安局“爱民星警”;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获得福安市公安局公安保卫工作嘉奖;2017年获得厦门金砖会晤安保嘉奖;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该同志敬业奉献,踏实奋进,勤恳工作。在派出所工作期间,深入辖区19村摸排登记疑难户口问题,解决100多户疑难户口,惠及百余人。他积极参与、实践、完善农村交通道路安全管理“首遇制”,2015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网站专门刊发“首遇制”经验做法,各地媒体 刊相继 道。2016年调到福安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工作,他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协助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13号候选人:范小清
范小清,男,汉族,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下白石边防派出所副所长。入警12年来,该同志先后担任派出所民警、边防大队参谋、边防支队边管科参谋、副所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赢得上级、同事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担任派出所负责人以来,该同志思维敏捷、思路清晰,严于律己,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当家人”,先后组织破获“佳和28”船舶被盗案、“蒙面砸车案”等有影响力的案件,先后被评为“爱民固边先进个人”、“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获评嘉奖、优秀警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14号候选人:林克胜
林克胜,男,汉族,1986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城阳派出所民警。2016年被评为福安市优秀公务员,获福安市公安局嘉奖一次。2007年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从军装到警服,林克胜同志从警5年多,迅速成长为一名办案能手。2018年在穆阳派出所工作期间,面对全所警力紧张、警务繁忙的情况,他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破获刑事案件17起,其中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起,查获吸毒人员30人,圆满完成“飓风肃毒”等各项专项打击任务,全所合力取得全局A类所综合考评第三名的好成绩。2019年调城阳派出所工作,主办和协办行政案件共100余起,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4起,参与妥善解决辖区群体性事件3起。
15号候选人:林玲凤
林玲凤,女,汉族,1985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职法律硕士,现任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一级检察官。该同志长期在公诉部门工作,近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达600多件,年结案数位居全院前列。在办案中勇于承担重任,不推脱不畏难,攻坚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先后办理了多起重大团伙性、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工作中既注重司法公正,又注重释法说理工作,致力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之余,刻苦钻研业务,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学习深造,利用周末时间完成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习,所撰写的多篇论文刊登在《学术理论与探索》《决策与信息》等法学期刊中。
16号候选人:林端华
林端华,女,汉族,1968年6月生,大专学历,现任福安市司法局穆云司法所所长。该同志始终践行着“事业、责任、奉献”的承诺,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2009年至今,该同志主持或直接参与指导调处的复杂疑难纠纷379起,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案件。同时坚持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周、禁毒日等纪念日和宣传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辖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17号候选人:翁长春
翁长春,男,汉族,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户政中队中队长兼公安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首席代表。2018年被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推选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人选。该同志经常亲自带领户籍民警上门服务,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目前他已努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无户籍人员98人的户口问题,解决历史遗漏无户口人员719人。他承担公安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141项事项的组织协调以及入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公安各窗口自2017年8月入驻至今,共受理各类业务666860件,无一效能问责。在他的带领下,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先后获得“红旗窗口”、“先进集体”、“宁德市工人先锋号”、“省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实现福安户政工作2016年至2017年连续两年成效总评列居宁德第一。
18号候选人:郭铭华
郭铭华,男,汉族,1974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福安市公安局嘉奖六次,2012年还被评为福建省公安刑侦系统侦查破案能手,2016、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该同志立足本职,以忘我的精神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与同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2017年以来和队友一起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10多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0多起。在工作中该同志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侦破“2019.3.9”电信诈骗案过程中,他始终和侦查员一起研判、蹲点、守候、追击,最终在云南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19号候选人:曾凡洋
曾凡洋,男,汉族,1992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2015、2016年获全省县级巡特警岗位技能比武标兵和勇士称号,获宁德市公安局嘉奖;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福安市优秀公务员;2017年获福安市公安局金砖安保嘉奖、获“宁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18年获“福安青年五四奖章”、荣立个人三等功。该同志在处置“急、难、险、重”任务时,始终冲在最前面。2018年至今处置警情上千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多名。2016年5月成功援救5名被洪水困于桃花岛的村民;2018年2月,他用大锤打穿墙体冲入火场,救出3名被困人员;2019年6月抓捕命案犯罪嫌疑人时,不惧危险率先潜入现场,为成功抓捕创造条件。该同志2016年起担任警务教官,认真开展警务训练工作,为我市公安警务实战水平提升做出贡献。
20号候选人:潘羽洪
潘羽洪,女,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并兼任工会主席。2015年以来,该同志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63件210人。办案中,注重教育、感化、挽救,与企业、社区、学校共建帮教基地,帮助28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7名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争取司法救助金19万元。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覆盖学生近万人。注重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 》《福建法治 》刊登 道,并多次获“福建检察”官微转发推荐。该同志还带领科室成员成功争创“福建省青少年维权岗”、“宁德市青年文明号”,并获“第四届宁德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
投票须知:
1、投票时间为7月31日9时起至8月9日17时止,期间每人仅能投一次。
2、两组投票(先进政法基层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都必须勾选至少1位,才能提交完成。
3、“先进政法基层单位”最多选5位,“十佳政法干警”最多选10位。多选无效!
4、严禁刷票作弊,一经发现,提交活动组委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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