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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5月份“两公布一提示”
入夏以来,因昼长夜短、气候炎热,驾驶人容易出现疲劳症状,是疲劳驾驶多发季节,交通安全隐患多发,威胁交通安全因素增加,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确保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平安顺利出行,特公布辖区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易堵路段等情况,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以警示广大驾驶人朋友守法上路,规范行车,确保安全:
一、隐患路段位置: 1、307国道经过的献县郭庄、河城街路段。危险隐患原因 :路窄车多,机动车超饱和运行,特别是大型货运车辆流量大;沿途村庄多,平交路口多,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建议:建议广大驾驶人朋友在通过上述路段时,中速行驶,切勿超载,切勿疲劳驾驶,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二、事故多发路段位置:献饶路子牙河北大堤路段。事故多发原因:道路窄,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陡坡多,加之车辆速度快,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建议:建议广大驾驶人朋友中速行驶,谨慎超车,并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三、易拥堵路段位置:307国道献县河城街、郭庄路段。拥堵原因:因道路设计标准低,大型货运车辆流量大,沿途村庄多,平交路口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建议绕行路线:建议提前选择绕行路线,或绕行石黄高速公路
献县交警大队祝您一路平安!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五大曝光”行动之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曝光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如下:
佟祥虎:1309291984022577**
王 杰:1309291988092732**
李军辉:1309291993030580**
杨 杰:1309291984122622**
张志恒:1329241970051400**
陈 晨:1309291993120123**
李雪松:1309811991050144**
刘志杰:1329241960072309**
高 硕:130929199608250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款规定的是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违法违规、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同时给予两种处罚(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一款与行为人是否逃逸没有关系,只要行为人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就可给予上述两种处罚。第二款规定,主要是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包括“终生禁驾”。这一款非常明确的规定了“终生禁驾”的条件,即:交通事故和逃逸。
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处“终生禁驾”。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五大曝光”行动之典型违法案例
经过缜密侦查,交警大队民警两个小时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件。5月5日,肇事驾驶人李世某,男,41岁,河北泊头市齐桥镇李高村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号牌为冀FZE52*的蓝色时风三轮汽车被依法暂扣。
5月4日15时50分,淮泊路献县董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汽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三轮汽车驾驶人肇事后驾车逃逸。自行车驾驶人李某(女,64岁,献县淮镇董庄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乘车男童(5岁)重伤。随着当事人的死亡,事故上升为重大肇事逃逸案件。交警大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干警力组成追逃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民警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破损的反光镜,判断出肇事车型为三轮汽车。据此,民警通过走访沿途群众和调取沿途监控获得的信息,锁定了嫌疑车辆,并确认了其行驶方向为淮镇工业区。民警马不停蹄赶往淮镇工业区查找嫌疑车辆踪迹。经过一个多小时挨家挨户的排查,下午6点左右,在一家生产扣件的工厂院内,民警一眼就认出了那辆只有一个反光镜的嫌疑车辆。经过事故现场遗留的反光镜进行技术比对,最终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肇事司机正在往车内装扣件胚子。在充足的证据链面前,李世某交代了肇事后逃逸的经过。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五大曝光”行动之突出违法车辆
2019年5月5日,献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北环路流动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机动车违法行为时,查处一起驾驶人醉驾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流动的交通安全隐患。
8点30分左右,民警在北环路流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至本斋路与北环路交叉口时,一辆牌照为冀J75981大众牌汽车由南向北驶来,引起民警的注意,驾驶人企图掉头躲避民警的检查,民警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驾驶人称没有喝酒,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仪显示驾驶人孙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为了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民警扣留孙某驾驶机动车,带驾驶人孙某到中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过血液检测,孙某100ml血液里面酒精含量达到了95.93mg。超过了醉驾最高标准80mg,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目前,驾驶人孙某(男,37岁,肃宁县河北乡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五大曝光”行动之突出违法车辆
2019年5月5日,献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北环路流动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机动车违法行为时,查处一起驾驶人醉驾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流动的交通安全隐患。
8点30分左右,民警在北环路流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至本斋路与北环路交叉口时,一辆牌照为冀J75981大众牌汽车由南向北驶来,引起民警的注意,驾驶人企图掉头躲避民警的检查,民警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驾驶人称没有喝酒,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仪显示驾驶人孙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为了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民警扣留孙某驾驶机动车,带驾驶人孙某到中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过血液检测,孙某100ml血液里面酒精含量达到了95.93mg。超过了醉驾最高标准80mg,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目前,驾驶人孙某(男,37岁,肃宁县河北乡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五大曝光”行动之高危风险企业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源头监管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沧顺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驾驶人违法未处理存量达到346条,安全隐患突出。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同时,请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第一时间通知车主或驾驶人。并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尽快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进行违法行为的处理,及时清理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货运安全。
投稿邮箱:29456521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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