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名车汇追踪.mp35:32来自948交通广播
郑先生:如果退车,首先你们把我的保险都退给我们,在资金方面给予补偿,我的70万放在你的店里一个月,你不能70万给我就算了。第二,你们给予我一定精神赔偿
双方就退车后,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方法没有达成一致。随后,名车汇负责人胡继涛提出,如果郑先生继续购买使用该车,可以赠送终身A类免费保养、明年的保险以及全车隐形车衣。但对于郑先生提出将赠送产品折合成现金作为精神损失赔偿,则予以了拒绝:
胡继涛: 我们该承担的一定会承担,只是折现的方式我们确实接受不了。
最终,双方还是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以失败告终。对于郑先生提出该车质量安全隐患的担心,湖北汽车维修专家唐海波认为,店家应当为自己没有做好售前检查承担责任,但是后续只要处理好,就没有太大的安全隐患:
湖北汽车维修专家唐海波
唐海波:从技术角度来分析,只要将相关部位按照规范处理好,也不会有什么安全的隐患,但必须认真检查轮毂上的螺丝螺帽等相关部位是否有损伤。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鹏飞律师表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除非消费者能够证明店家存在欺诈行为,否则店家只需履行三包义务: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鹏飞律师
吴鹏飞:除非这个车是别人使用过,二手车当新车卖,或者是发生过事故的事故车当作新车卖,未经车主允许非法改装,这种情况下都属于欺诈行为,那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车主要求改装,是店家的质量问题或者是技术问题,那么都不作为欺诈的认定。如果不构成欺诈,店家只需要履行三包,退车、换车、修车。
那么,郑先生向店家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到底是否合理? 湖北省省律师 交通专委会副主任范金国认为,郑先生的要求可能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
范金国: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为目前我国司法实务中请求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该《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以客观上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假如侵权行为人没有在客观上造成所谓的“严重后果”,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人身受到了损害,那受害者可以要求侵权方来承担一个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就包含了这个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是财产损失,一般来说,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那么财产受到的损失,一般是可以要求修复,更换。在这个范围当中就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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