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工地受伤后,老刘的生活举步维艰 赔偿遥遥无期

从高空坠落后,身体、生活也跌入谷底

一直以来,老刘都靠在工地上打零工度日。今年三月份,熟人范先生介绍他前往庐山西海的一处工地上当架子工,因为 酬不错又是现金结算,老刘欣然前往。3月22日,工地上的一处建筑需要拆掉外围的架子,谁知这时意外发生了。老刘说:“我正在架子上拆卸那些钢管,谁知突然听到吱吱的声音,然后就是轰的一声,整个架子坍塌了,我直接摔了下去。”从3米的高空坠落,散落的钢架还砸中了老刘的双腿,他顿时不省人事。

索赔无果,他将“介绍人”告上法庭

随后,为了证明自己伤势严重,老刘还特地到江西九江华康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将伤势进行相关司法鉴定。鉴定认为:刘进池双跟骨粉碎性骨折分别已行钢板内固定术,属八级伤残。此后,老刘根据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向范先生索赔174000余元。

而对于老刘的说法,范先生并不认同。首先,范先生对这份伤残鉴定存疑。他说:“他的脚根本没有到八级伤残的程度,而且根据江西省的相关规定,这份司法鉴定没有法律效应。”其次,范先生表示,自己在老刘受伤住院后,已赔偿了3万余元,而这都是出于是“熟人”的关系。范先生说:“说我只给了5000元,那么前面两万多的治疗费怎么不算。而且,这个事情不能只将我一人作为被告,工地上他怎么不告。我现在已经请了律师,我们走司法途径吧,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执行。”

律师建议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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