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晨,昌平区昌流路上,一名自称“有牌有本的正规人”,被交警拦查。结果发现,摩托车是已 废车型、车牌是挪用的、只有C1驾照还被注销了。“不正规”到这种程度,交警都觉得少见。
民警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就这一眼,问题全出来了。从表面上看,骑手驾驶的摩托车的车况很好,车子很新,车牌也正规,骑手也戴着头盔,但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这辆摩托车的车型,至少已是十七八年前的老款,早已停产。按照相关规定,两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可以延期3年,但延期3年内需半年年检一次,合格后才可以延期上路行驶,满13年就要实行强制 废。这辆摩托车虽然看着车况好,但是早就不应该继续上路了。
再看摩托车车牌,固定螺钉是普通螺钉,不是车管所核发的“防拆专用固定螺钉”。民警拿出执法终端核查起来,结果发现,车牌和车辆的颜色车型全都对不上。
骑手陈某这时只好说了实话。据他讲,摩托车是十多年前他侄子买的,买完之后一直闲置,也根本没申领牌照。他同时强调,车牌确实是摩托车的车牌,来自一位朋友。朋友的车子 废了,所以就把车牌装到这辆摩托车上。
再看他的驾照,是个可以驾驶小型机动车的C1驾照,没有摩托车准驾车型驾照,再核查这本驾照,有效期截至2019年5月28日,目前显示为“违法未处理和注销状态”。
查实之后的“正规人”陈某,不仅摩托车无牌,自己也无证,按他自己所述,还存在挪用 废注销车牌的违法行为。目前,警方正在鉴定这副车牌的真伪。因无牌、无证且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或伪造)牌照,民警依法扣留车辆,要求陈某到大队执法站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依法收缴号牌;如果该号牌经鉴定系伪造,则将按照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处罚,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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