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近日,云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决定取消人造板、饲料粉碎机械等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省政府要求各州、市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实施水工金属结构、港口装卸机械、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制冷设备(不含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空气压缩机、燃气器具(不含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饲料粉碎机械、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建筑卷扬机、救生设备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已受理上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不再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等工作,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对已获得上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工业产品不再开展生产许可无证查处工作。
此外,防爆电气、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制冷设备产品冷柜单元中家用冰箱冷柜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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