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在汉中市佛坪县法院大河坝法庭调解室内,随着原、被告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按印,阳历新年后佛坪法院的首例合同类纠纷宣告顺利调解。
早在几年前,被告某公司的项目经理刘某从原告吴某处租赁了钢管、扣件、架管等设备,租赁费12万元。刘某支付吴某租赁费2万元,并在2018年就剩余的10万元向吴某出具了条据,但眼看2018年已经过去,剩余的租赁费迟迟未到,吴某只好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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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几年前,被告某公司的项目经理刘某从原告吴某处租赁了钢管、扣件、架管等设备,租赁费12万元。刘某支付吴某租赁费2万元,并在2018年就剩余的10万元向吴某出具了条据,但眼看2018年已经过去,剩余的租赁费迟迟未到,吴某只好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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