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12月12日在一汽马自达汽车南通弘业公司购买了一台阿特兹乘用车。车架号lfpm4acp2h1e*****。提车回家后,12月16日发现汽车驾驶座下面安装固定螺丝位置的塑料保护盖有损坏,联系南通弘业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他们让我去店里检查一下,然后给我处理方案。
12月19日,我去了弘业店,工作人员检查后,表示这个塑料保护盖是小问题,向厂家索赔特别麻烦为理由,推脱办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谁销售谁负责的法律规定,4S店应该为客户更换一个好的保护盖。一汽弘业店相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漠视客户应有的权益,推脱了事,在这里,我希望一汽马自达领导为了一汽马自达的声誉,让消费者更加信任马自达品牌,督促南通弘业店,为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妥善处理好这一件小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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