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索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吊点、吊运方案司索。
3.对使用的吊索、吊链、卡扣等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禁人员乘坐吊车吊钩进行升降。
5.严禁对埋在地下的重物司索、起吊;严禁将锚固在地上的附着物和其他杂物与重物捆绑在一起。
6.在吊运零碎散件物品时,应使用吊筐,不应使用无栏杆的平板散装。
7.捆绑边棱角锋利的物体,应用软物包垫。
8.吊钩应在重物的重心线上,严禁在倾斜状态下拖拉重物。
9.起吊大件或体形不规则的重物时,应在重物上拴牵引绳。
10.起吊重物离地面10cm时,应停机检查绳扣、吊具和绑扎的可靠性,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
11.重物吊至指定位置后,应放置平稳、确认无误后,方可松钩解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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