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碰瓷,很多人都会想到“人碰车”的诈骗行为。
但也有诈骗分子开着奔驰、奥迪、宝马等豪车,故意撞车“碰瓷”。
南宁“网红”碰瓷车落网
近日,不少网友@南宁交警,称有人驾驶悬挂假套牌的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在那安快速路有一辆小汽车频繁出没屡屡“碰瓷”,请交警部门“安排”!
接 后,南宁交警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在掌握了较为完整的“碰瓷”证据链后,对犯罪嫌疑人及作案车辆进行了“画像”布控。
10月12日17时10分,嫌疑车辆行驶至五象银沙路口。指挥中心通过远程信号调控,利用红灯将该车困在车流中间,让其动弹不得。
抓捕时机成熟,布控警力对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实施有效控制并带离现场。目前该案已移交南湖公安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系列高速公路敲诈案告破
碰瓷敲诈事件屡屡发生,甚至有团伙累计作案几十起。前段时间,桂林公安就破获了系列高速公路敲诈勒索案。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百色市、玉林市等地高速路段上发生多起敲诈勒索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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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高速路上的安全隐患,7月27日上午,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交警总队和桂林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由桂林市公安局牵头侦办该案。
专案组研究案情
作案特点:豪车作案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常使用奔驰、宝马、雷克萨斯等豪车进行碰瓷,作案时悬挂机动车号牌均为假牌或套牌,驾驶员下遮阳板戴口罩,副驾驶无乘客,其余同伙全部乘坐在车辆后座,下车后也戴口罩。
作案手法:高速路碰瓷敲诈
嫌疑人通常驾驶豪车行驶在高速路上,伺机寻找碰瓷对象车辆。当受害车辆超车之时,嫌疑人即用弹弓将螺帽射向受害车辆,制造超车剐蹭假象,随即超车逼停受害车辆,随后实施敲诈。敲诈受害人多以微信转账形式交易,也有现金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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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抓捕
经前期研判分析,专案组将以6月24日发生在平乐县辖区受害人候某被敲诈勒索案为突破口立案侦查,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发现了张某等人作案团伙,疑似案件60余起。
8月6日,专案组发现张某等人在桂林市阳朔县出现的踪迹,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抓捕。8月7日11时,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在阳朔县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卢某、莫某等4人,缴获作案用奔驰轿车1辆、假牌照2两副。
8月13日,临桂区公安分局五通派出所接到受害人 案称疑似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碰瓷”。专案组随即展开研判,通过受害人叙述的嫌疑人作案时间、地点和车辆,成功锁定嫌疑目标人物陈某和黄某。
8月18日凌晨3时,“7.27”专案组联合临桂区公安分局,在灵川县八里街某酒店抓获涉案嫌疑人陈某、黄某、王某宏、叶某、王某雄、岑某等6人,当场缴获作案车辆2辆,扣押用于作案假车牌8副。
审讯结果
经审讯,犯罪团伙张某等人供述,2021年8月6日驾驶黑色奔驰轿车在桂梧高速桂林至贺州路段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3起,先后获利1200元、5600元、500元。
经专案组核查,现已明确该犯罪团伙在高速公路上共实施了13起敲诈勒索案件,涉案总额42862元。
据犯罪团伙陈某等人供述:2021年8月15日,该犯罪团伙驾驶雷克萨斯轿车在高速公路段上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2起,先后获利1300元、1400元。
作案过程中,黄某负责分工指挥、驾驶车辆,王某宏负责扔螺帽到受害人小车,制造事故理由,陈某负责跟受害人“谈判”,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收款二维码让受害人转账。
据犯罪团伙岑某等人供述:2021年8月14日,该犯罪团伙驾驶奔驰轿车在高速公路段上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一起,获利3000元。
8月17日,该犯罪团伙如法炮制,在高速公路段上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2起,先后获利1000元、2600元。
查扣的车辆
通过进一步侦查,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以上3个犯罪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广西区内作案30起、广东省内53起、贵州省内1起,涉案价值14余万元。
遇到“碰瓷”怎么办
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碰瓷”恶行既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
1.防范“碰瓷”,首先自己做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
2.如果遭遇“碰瓷”,要坚持 警处理并主动 警;建议配备行车记录仪,可在关键时刻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3.沟通中注意保留对方人员和车辆特征,为警方调查提供更直接的线索。
4.如果对方人多势众或采取强硬手段逼迫,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适当给钱,但注意不要给现金,而是要通过转账方式,方便警方调查对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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