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支护岗常见事故隐患及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隐患排查见表 2-1。

事故隐患示例

一、采场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和劈裂的坑木进行支护,如图 2-1 所示。

图 2-1 采场使用腐朽劈裂的坑木支护

二、未及时修复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如图 2-2 所示。

图 2-2 未及时修复受破坏的支护

三、砌碹支护后,未将顶、帮空隙填实,如图 2-3 所示。

图 2-3 砌碹支护后,未将顶、帮空隙填实

四、采用锚杆支护,托盘未紧贴岩壁,如图 2-4 所示。

图 2-4 锚杆的托板未紧贴岩壁

五、巷道支护材料锈蚀,如图 2-5 所示。

图 2-5 巷道支护材料锈蚀

典型事故案例

一、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4·26”冒顶片帮事故

1.事故经过

2005 年 4 月 26 日,李某与陈某两人在 56 中段石门 311-41 采场平巷进行锚杆钻眼准备。由于该平巷设计在 F3 破碎带,岩石结构极不稳定。在打钻过程中派人多次进行检查处理,未发现其他迹象,当李某与陈某打最后一个钻眼时,刚拔起钻杆,一块长4m,宽 1.5m,厚 0.6~0.8m 的滑板岩石突然冒落下来,将李某打倒,当场死亡。

2.事故原因

(1)冒落松石直接击中李某头部,造成颈椎断裂。

(2)事故发生所在平巷顶板为破碎灰岩,其稳固性差,且冒落松石为一断层滑板的下盘,冒落松石与上盘断层间为泥质填充,冒落前没有明显的裂痕迹象。

(3)作业人员对作业现场顶板变化情况观察不仔细,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及处理经验。

3.防范措施

(1)严格进行支护管理,严禁无支护作业和支护未落实到位便施工。

(2)严禁单人作业和松石下作业等。

(3)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二、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洼铁矿“4·16”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2011 年 4 月 16 日,一工区天井段段长陶某安排当班人员潘某等 6 人到港里矿区-250m 水平 6.3 溜井进行临时支护,到达 6.3 溜井施工现场后,孙某关掉通风管,段长陶某经安全检查后,安排潘某和孙某到 6.3 溜井上部进行临时支护,约 8 时 55 分班长潘某先从梯子间向上爬,约 9 时 5 分潘某从 6.3 溜井溜碴间掉落至-250m 水平碴堆上,当班人员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精力不集中,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差。

(2)段长陶某、当班安全巡检员王某、安全员李某对现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明,制度落实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

(3)值班领导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和制止违章。

(4)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3.防范措施

(1)规范现场管理,作业前监护人员落实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2)溜井安装防护栏、格筛。

(3)加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专项培训教育,要求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安全防护技能。

(4)加强干部值班带班、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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