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sir说防 | 涉及“两卡”的这些事千万别做

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能不能买卖?

能不能借给别人?能不能租给别人?

答案是: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均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在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中,通过快速反应、精准打击,侦破多宗案件,成功抓获电信网络犯罪嫌疑人一批。

1月6日,市局刑警支队联合石排分局对辖区内一个为电诈案件提供银行卡洗钱的团伙展开收网行动,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案的银行卡8张,经审讯,3人供述了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为在缅北地区实施诈骗的团伙接收被骗事主的资金,再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转移涉案资金给对方,共获利4000元的违法犯罪行为。

1月上旬,市局刑警支队联合高埗分局根据“断卡”线索深挖扩线发现,辖区某工厂员工卢某、吴某二人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在多天内有60余万元资金出入,其中涉及全国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经分析,二人为同一团伙成员,后在高埗一酒店内将二人抓获,经审讯,其在同厂员工陈某的介绍下,认识了上线“卡头”牛某、杨某,在明知对方实施电信网络犯罪需要转账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给对方使用并从中获利。该案件警方共破获涉“两卡”违法犯罪案件6余起,抓获涉案人员5人,刑事拘留5人,收缴银行卡、手机卡30余张。

什么是“断卡”行动?

关于“断卡”行动你应该知道些什么?

请听莞sir分解……

非法买卖银行卡,最高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罚金,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和支付业务交易,被记入个人征信 告。

非法买卖手机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莞sir提醒

岁末年初,又迎来广大返乡务工朋友们的返程高峰。请勿在离莞时将自己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对公账户售卖给他人使用。因为该卡一旦涉及诈骗案件,开卡人、贩卖人员将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我市已经有多人因贩卖个人、他人银行卡被刑事拘留以及被银行限制使用银行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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