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物绑扎不牢,空中滑落砸中下方人员,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2年2月23日,合肥XX公司组织木工班组在进行支架架设和材料吊装倒运作业。13 时 10 分左右,在吊装第三钩盘扣脚手架斜杆时,该捆杆件未进行打捆固定。徐*恒通过对讲机通知张*云起吊,当塔吊大臂水平转运至A30顶板时,吕*胜通过对讲机通知张*云暂停等待,吊物起升高度约6米。工人夏*祥正在 A30 顶板东南角进行盘扣支架底托摆放。此时吊物处于夏*祥斜上方大约 3 米处,吕*胜通知张*云向其指定地点下落吊钩,张*云在接到指令后,吊钩准备下落时杆件突然整体滑落并击中下方正在作业的夏*祥,致其头部和背部受伤,并被压倒。

13时33分救护车到达现场,现场初步诊断夏*祥病情危重,并立即将其送往合肥市滨湖医院抢救。15时56分,夏*祥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徐*恒在起吊物件未绑扎的情况下挥塔吊司机起吊物件,吕*胜未通知吊臂行进区域下方的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当吊物转运至A30顶板准备下落时,吊物整体失稳滑落砸中下方的作业人员夏*祥。

目前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1,徐*恒,合肥XX公司作业人员,负责起重作业的司索和信号指挥,违规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取保候审。

2,吕*胜,合肥XX公司作业人员,同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取保候审。

调查组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丁*,合肥XX公司木工班组班组长,安排未取得司索信号操作证的人员从事起重作业,未按起重吊装专项方案组织起重作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陶*来,合肥XX公司专职安全员、备案司索信号工、实际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知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长期存在未取得司索信号操作证的人员从事起重作业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王*文,合肥XX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事故:

(一)

2020年12月2日下午3时左右,汕头华润中心三期万象城B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施工作业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3.62万元。

2020年12月2日2点30分左右,刘某易安排协助塔吊作业,二人负责在货车上捆绑龙骨型材。下午3点10分左右,开始第一次起吊。事发时所用绑绳为尼龙吊带,由于起吊龙骨型材数量较多,体积较大,吊带不够长,无法采用兜绳捆绑法、卡绳捆绑法捆绑,二人用尼龙吊带兜住龙骨型材后采用钢丝绳穿过吊带耳朵并用螺纹扣锁住的方式捆绑。二人捆绑后交由塔吊地面指挥的起重司索信工徐某确认后就离开货车。

徐某在未确认捆绑是否符合安全起吊条件的情况下呼叫塔吊司机起吊,起吊时龙骨型材平稳没有滑动,直到吊到约42米高空处,龙骨型材从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一部分散掉到工地围档内部;一部分散掉到工地围档外面的长平路道上,并砸到路过的汽车和行人,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3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

直接原因

吊运龙骨型材过程中,在未按照兜绳捆绑法、卡绳捆绑法等操作规程捆绑牢固的情况下,地面指挥的司索信号工指挥塔吊司机起吊,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4.0.7、4.0.12、6.1.1等规定,以致龙骨型材在起吊及随吊臂转动过程中因惯性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高处坠落砸中地面人员和车辆。

徐某,塔吊指挥分包单位起重司索信号工。龙湖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以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立案侦查。

张某铭,塔吊租赁单位塔吊司机。龙湖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以张某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立案侦查。

(二)

2019年12月14日7时20分左右,合肥市某建筑工地2号塔式起重机作业区,谷某科、金某美在信号司索工奚某银的指导下捆绑吊具,准备从2号楼地块地库底部将一捆模板吊到地库顶部,当模板吊运至高于2号楼地库顶部3米左右时,木工班长李某荣要求奚某银通知塔吊司机孙某平,让塔吊停一下,并要求将模板吊运至他(李某荣)指定的位置。然后李某荣在距离模板水平距离1米左右处弯腰放置方料,方料放好后李某荣准备起身离开,此时 模板突然滑落砸中李某荣。导致李某荣死亡。

简接原因是吊运模板未捆绑牢固,且李某荣擅自进入吊装区域内作业,被滑落的模板砸中!

(三)

2019年10月18日,宝应县城南新城奥体路西侧某工程工地,21#楼塔吊在起吊位于地库上方的电梯井木模板至距离5-6米远的电梯井坑时,由于1根吊绳未绑扎牢固,导致木模板倾斜下滑砸中正在绑扎钢筋的1名工人胸部,项目部立即拨打120,将其迅速送至宝应县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18时40分左右死亡。

附 吊装捆绑时,通常有三种方法:

一、兜绳捆绑法:将吊装带从重物的底部穿过,绳头挂在吊钩上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装箱设备或外形比较规则的设备。

二、卡绳捆绑法:用卡环把吊索卡出一个绳圏,再用绳圈捆绑起吊重物的方法。采用卡绳捆绑法时,一般是把捆绑绳从重物下面穿过,然后再用卡把绳头和绳子中段卡接起来,绳子的中段在卡环中可以自由窜动,当捆绑绳受力之后,绳圈在捆绑点处对重物有一束紧的力,当重物达到垂直的程度后,捆绑绳在重物的表面就不会滑绳。

三、卡环连接捆绑法:用卡环把吊索的绳头和重物上的吊环、吊耳连接起来进行起吊重物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常用于吊耳或是吊环的设备、重物的捆绑,根据重物上的吊耳或是吊环的多少,采用相应的卡接点数。

卡环使用方法:

以我们常用的U型卸扣为例示意,为便于说明,对卸扣的组成做如下定义,见下图:

我们知道,卸扣是最常用的一种索具,吊装必备,使用最为频繁,卸扣相对简单,但也更容易出现问题。点这 .? 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目前,主要使用卸扣的方式有如下三种:

第一种

第二种

第三种

三种方式哪一种是正确的,哪一种是错误的呢?我们逐一来说明

先说第一种,卸扣横向受力,我们说这种使用方式是不对的,卸扣的正确受力如下图所示:

第一种受力方式,钢丝绳的力作用于扣体上,这极容易造成卸扣变形,从而使吊物脱落(因试验工具有限,无法展示将卸扣最终拉变形的画面)。

第二种受力方式, 在提拉钢丝绳的过程中,钢丝绳作用在卸扣销轴上的摩擦力极容易将销轴转出,从而使吊物脱落而发生危险。

第三种受力方式,销轴在固定端,起吊过程不产生转动,很好保证卸扣连接的紧固,所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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