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低保调整聚众闹事获刑

镇原县法院一审认定,2013年年末,镇原县对城关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进行政策性调整,将莲池村由原来的二类低保调整为三类低保。秦某甲、秦某乙、贾某某、刘某某及其他村民认为政府降低了失地农民的生活补助费,与其他村民在2014年3月3日至3月19日期间多次闯入镇原县廉租住房等三处建筑工地,采用辱骂、语言威胁、恐吓工人、砸门锁、拆解工程扣件等方式阻挠工人施工,造成工地设备租赁费和误工费损失达989825元。

法院一审宣判后,秦某甲、秦某乙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庆阳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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