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作业前工作
(1)现场施工负责人向进入本施工范围的所有工作人员明确交待本次施工设备状态、作业内容、作业范围、进度要求、特殊项目施工要求、作业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危害环境的相应预防控制措施、人员分工,并签署(班组级)安全技术交底表。
(2)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相关的工作许可手续,开工前做好现场施工防护围蔽警示措施,夜间施工的,须有足够的照明。
(3)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检查确认进入本施工范围的所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着装,并带领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02、启动作业
现场施工负责人发出许可开工命令。
03、线行复测、定位
(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汇同设计人员和审批方案对线路进行交桩。
(2)分坑定位可使用仪器测定或简易测量法测定。
(3)要对线行档距、被跨物高程、杆(塔)位高程、地形凸起点高程进行复测。
(4)要对直线桩横线路偏移、被跨越物与邻近杆(塔)位距离、风偏危险点与邻近杆(塔)位距离进行测定。
(5)为防止原设计所定桩位位移、偏差或丢失,必须对线路的起点、转角点和终点间各个线段桩位参考桩进行复桩或补桩。
04、立杆
4.1 抱杆立杆
▲图 抱杆立杆
1)抱杆分双抱杆(人字扒杆)和单抱杆两种型式,抱杆材质有圆木、角钢或合金钢等。
2)抱杆起吊点与锚固点的距离,可选取抱杆高度的1.2~1.5倍,锚固点、抱杆、电杆必须设置在同一直线上。
3)桩锚或锚固点的设置应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使用两联桩锚、三联桩锚或多联桩锚的型式,或选现场合适的锚固点,但各锚固点必须设专人看管。
4)起吊牵引机械有多种型式,常用的有:人力绞磨、汽(柴)油机绞磨、汽车或拖拉机机动绞磨。因制动和通信等原因,严禁使用汽机或拖拉机直接牵引起吊电杆。
5)牵引场(点)的设置要合适可靠,牵引钢丝绳要由有经验的人看管。
6)电杆起吊滑轮分单滑轮和滑轮组两种类型,但必须使用闭环滑轮。使用时应根据用途及起吊重量来确定。电杆质量为500~1000kg时,可采用走一起一滑轮组牵引;电杆质量为1000~1500kg时,可采用走一起二滑轮组牵引;电杆质量为1500~2000kg时可选用走二起二滑轮组牵引。
7)吊装15m以下的电杆时可用单点绑扎,绑点可选取抱杆起吊的有效高度加适当裕度或选取重心点以上,钢丝绳不易滑动的位置。
8)吊装18m及以上电杆时,由于电杆吊点处承受弯矩力较大,必须连接一条补强钢丝绳,而且该钢丝绳要穿在吊钩上并与吊点一致,使电杆在离地时承受抗弯矩力。
9)如果现场土质较差时,必须在抱杆脚部绑扎横道木或在底部加枕木(板),以防止抱杆起吊受压后下沉。
10)双抱杆的根开应根据抱杆的高度来确定,一般取抱杆高度的0.35~0.4倍为宜。如根开过小,则抱杆稳定性差,容易在起吊过程中倒杆;而根开过大,则下压力集中在抱杆中部,容易造成抱杆折断。
11)抱杆倾角(又称初始角)的大小与抱杆的有效高度、本身强度和受力情况有直接关系,一般不应超过15°。
12)电杆起吊应设2根或以上调整绳,每根绳应由专人拉住控制电杆起吊。
13)钢筋混凝土电杆起吊不宜附挂过多的横担、金具等重物,以免损伤电杆。
14)现场应设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
15)抱杆立杆属悬吊式立杆,起吊速度应匀速缓慢进行,避免冲击力冲击抱杆,电杆起吊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抱杆,电杆起吊至离地0.5~1m时,应停止起吊,全面检查拉线及各锚固点是否牢固,检查确认电杆的弯曲度及焊接口情况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16)电杆竖立进坑时应特别注意抱杆和各锚固点的受力情况,要用人扶持电杆找正坑中,并须缓慢放松牵引绳。
4.2 起重机立杆
▲图 起重机立杆
1)起重机按施工方案中的起重机吊装工作半径就位,支腿承点必须牢固可靠,在土质松软的地方应加设枕木或钢板。
2)起吊过程中应设现场指挥员,明确指挥信号,因障碍影响视线时可适当增设信号传递员,吊车司机接收到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必须立刻停止起吊。
3)起重机起吊电杆,吊钩防脱装置必须有效可靠,防止电杆脱钩伤人。
4)在邻近带电线路吊装电杆时,起重机必须接地良好,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电杆起吊应设2~3根调整绳,每根绳应由专人拉住控制电杆起吊。
6)按吊装重量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选取吊装钢丝绳套及卸扣。
7)吊装15m以下的电杆时可用单点绑扎,绑点可选电杆重心高1~2m处,或重心点以上,钢丝绳不易滑动的位置。
8)吊装18m以上电杆时,由于电杆吊点处承受弯矩力较大,必须连接1条补强钢丝绳,而且该钢丝绳要穿在吊钩上并与吊点一致,使电杆在离地时承受抗弯矩力。
9)钢筋混凝土电杆起吊不宜附挂过多的横担、金具等重物,以免因重量增加吊点裂纹而损伤电杆。
10)电杆起吊至离地0.5~1m时,应停止起吊,检查吊车支承点的受力情况和电杆的弯曲度及焊接口情况,如吊点不理想,可校正钢丝绳套的吊点位置,一切正常后方可起吊就位,电杆竖立进坑时要用人扶持找正坑中。
05、基础回填
▲图 基础回填
(1)回填时应清除坑内积水,杂物,回填土中的树根、杂草等物应清除。
(2)普通土回填,应用原坑挖出的土进行回填,当原坑土不足时,可以另行取土或石粉回填。但取土的地点必须在杆位边缘5m外并应除去植被。
(3)回填土时,应在基坑内同时进行夯实,打夯时一夯压一夯,夯夯相接。
(4)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一般以300~500mm为宜。
(5)基础顶面低于防沉层时,应设置临时排水沟,以防基础顶面积水,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
(6)回填土经过沉降应及时补填夯实,在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层应不低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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