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出,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对此不少居民表示有了盼头,都希望“我们小区赶紧补建一些场地和器材”。
天丰苑B区
缺乏设施,居民自制“单杠”“吊环”
“这个‘吊环’一直就有,我们都爱在这儿玩。”一个小朋友说,“吊环”和“单杠”应该都是社区安装的,放置坐垫也是担心他们跳起来够不着拉环。
小区里另一处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在4号楼南侧的空地,但那里除了两排座椅,也没有任何健身设施。不少居民只能在此做一些简单的伸腿、弯腰等准备活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居民沿着小区里狭窄的机动车道跑步,人车混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小区里一直没有健身设施,我们平时根本没法锻炼。”一位老人无奈地说。
重兴嘉园
小区里没啥可玩的,只得自带滑梯
不仅小区没有适合小朋友运动场地,大人打球也只能去京汉旭城西侧口袋公园里的半块篮球场。周边几个小区居民想要打球,只能去挤这半块篮球场。
对此,属地鲁谷街道办事处表示,经与石景山区体育局群体科沟通,安装儿童滑梯、篮球筐等设施,存在一定的扰民隐患,需进行民意调查,无反对意见后再请示拟建设场地的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同意后再向区体育局提出安装申请,区体育局当年8至10月份左右收集申请,次年批复、安装。
新闻背景
补齐短板打造15分钟健身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社会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建设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专家观点
符合规划前提下可局部改动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朱涛表示,健身设施不足的问题在老旧小区中比较普遍。由于受到空间的限制,小区补足健身设施还要综合考虑对绿化、停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社区可以充分发挥居民的主观能动性,倾听多方意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协调,进行局部改动,以满足居民对健身的需求。如果在街心公园增设健身设施,还应统筹考虑后期维护管理的问题。
朱涛表示,《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使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们能够更加方便地健身。同时,健身也是一种社交方式,通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盘活各种资源,能够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到社区公共活动之中,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公共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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