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一建」寒假训练营第⑥弹

法规考点

考点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

1、制定主体

( 1 )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主体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 。

( 2 )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主体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制定程序:制订国家标准的工作程序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 批四个阶段进行。

考点2:【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

二、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三、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四、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 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 1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 2 )必须实施监理的工程:

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

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考点3:【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1、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

( 1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 4 )竣工图等。

2、相关规定

( 1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2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总负责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提供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 3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 送一套建设工程档案。

考点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 1 )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1、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4、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 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 2 )预留保证金的比例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考点5:【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当事人

1、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2、共同诉讼人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含2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法院进行诉讼的人。

3、第三人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二、诉讼代理人

1、诉讼代理人通常也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人。

2、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3、委托诉讼代理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1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 2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

经济考点

考点1:设计概算的审查方法

1.对比分析法:主要是通过与设计图纸对比。通过分析,容易发现设计概算存在的问题和偏差

2.查询核实法: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实、逐项落实的方法。

3.联合会审法:分头审查,集中讨论。

考点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单位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有定额单价法、工程量清单单价法和实物量法。

用定额单价法编制预算计算人、料、机费用时需注意的几项内容:

①分项工程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时,可以直接套用定额单价。

②分项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种与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中规定材料不一致时,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单价,需要按实际使用材料价格换算定额单价。

③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条件与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不一致而造成人工、机械的数量增减时,一般调量不换价。

④分项工程不能直接套用定额、不能换算和调整时,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

考点3: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方法

考点4:清单项目编码的确定

考点5: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

( 1 )综合单价法: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

( 2 )参数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3 )分包法计价:能独立分包的项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管理考点

考点1: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考点2: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考点3:政府质量监督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 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 告合并办理。

2.性质:行政执法行为。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3.职权:

( 1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2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3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考点4:应急预案体系

考点5:监理重新检查

1.若监理人未按约定到场检查,后又提出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守,检查质量合格,费用(或) 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若不合格,费用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没有通知监理就私自覆盖隐蔽工程,后监理人提出重新检验,那么不论检查的结果 合格与否,费用都由承包人承担。

建筑考点

考点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 1 )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 2 )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 3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 4 )达到设计高度后或遇有六级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 5 )停用超过一个月。

2.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 1 )杆件的设置与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 3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高度在20m以上的满堂支撑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4 )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 5 )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考点2:合同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2.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 1 )合同协议书;

( 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3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5 )通用合同条款;

(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 7 )图纸;

(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9 )其他合同文件。

考点3:工程造价

1.特点:( 1 )大额性;( 2 )个别性和差异性;( 3 )动态性;( 4 )层次性。

2.根据工程项目不同的建设阶段,建设工程造价可以分为如下6类:( 1 )投资估算;( 2 )概算造价;( 3 )预算造价;( 4 )合同价;( 5 )结算价;( 6 )决算价。

3.工程造价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4.工程造价按造价形成划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考点4:预付款与起扣点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它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为该承包工程开工准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预付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 1 )预付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百分比法

工程预付款=中标合同价×预付款比例

2.数学计算法

工程备料款数额=合同造价×材料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天数

公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

( 2 )预付备料款的回扣

起扣点=合同总价-(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考点5:设计变更、签证与索赔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由设计部门确认后,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后实施。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2.工程签证

由于业主或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业主只负责停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而不是当地造价部门颁布的工资标准;机械停窝工费用也只按照租赁费或摊销费计算,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3.索赔

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过错的一方要求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情况。索赔通常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两种。但是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的缺陷或技术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所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索赔利润。

( 1 )索赔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

( 2 )索赔步骤:索赔事件发生后,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索赔意向通知。

2)索赔的内部处理。

3)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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