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物体打击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安全事故,会给人民生命及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不能白白发生,我们要学会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要深刻反思警醒:安全是企业的头号工程,安全工作源于人,虽然我们做不到永远安全,但是我们可以更安全。

下面就跟着小编来回顾一下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物体打击事故。

2016年7月19日16时左右,位于上海市通北路489号的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较大物体打击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6年7月19日15时30分左右,彭南与韩超联系,要求其驾驶挖掘机去配合拆除围墙,并告诉韩超此事已经与陈会荣沟通。韩超随后在富茂公司3名作业人员的配合下(负责在行进的挖掘机下垫木方),驾驶挖掘机从项目工地惠民路临时出口处驶出,后左转至通北路,沿通北路由南往北行驶。

15时56分,彭南从待拆围墙槽口处走到围墙外,查看挖掘机到位情况。

15时59分左右,挖掘机到达待拆围墙外侧位置。韩超在驾驶室内用手指向围墙以示询问。随后将挖掘机转向待拆围墙位置,并伸出挖斗。当挖斗接近待拆围墙顶部时,彭南做出向上伸出右手的动作,韩超认为该手势为拆除围墙指令,随即操作挖斗将墙体上部向工地内侧推倒,坠落的砖块击中正在围墙内侧作业的叶壮荣、陆仁龙、蔡建辉3人,同在附近位置的王传新见状退后一步未受到伤害。

二、事故直接原因

挖掘机驾驶员未按照行业基本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在未接受安全交底,未确认现场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盲目自信地将现场管理人员的手势误解为作业指令,操作挖掘机挖斗推倒上部围墙,击中在围墙内侧3名作业人员。

三、事故间接原因

(1)富茂公司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导致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配合总承包项目部,对事故现场交叉作业进行管理过程中,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缺失。

(2)江都建设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相关管理人员对于作业现场挖掘机作业管理不善,未根据挖掘机从事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未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挖掘机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缺失,未按照日常教育培训以及行业基本操作规程的要求,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鸣号示警并确认现场指挥信息;在作业现场未能对挖掘机及其驾驶员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3)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未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开展工作;未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落实安全交底工作;劳动组织不合理,围墙拆除作业过程中,安排尚处实习期间的劳务公司作业人员协调围墙拆除及相关机械调配等工作;对事故现场交叉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缺失;对项目承包单位未能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四、防范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2811《安全帽》的规定。

2.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固定。

3.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应明示接稳信号,用力适当,不得抛掷。

4.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在坠落半径内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5.施工现场人员不应在起重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地方逗留、休息。

6.安全防护棚宜采用型钢和钢板搭设或采用双层木质板搭设,并应能承受高空坠物的冲击。防护棚的覆盖范围应大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影响范围。

7.临边防护栏杆下部挡脚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作业层当采用冲压钢脚手板时,板面冲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mm。

8.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采取可靠封闭措施。

9.人工挖孔桩孔口第一节护壁井圈顶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00mm,孔口四周不得堆积弃渣、无关机具和其他杂物。挖孔作业人员的上方应设置护盖,吊弃渣斗不得装满,出渣时孔内作业人员应位于护盖下。吊运块状岩石前,孔内作业人员应出孔。

10.临近边坡的作业面、通行道路,当上方边坡的地质条件较差,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边坡土石方时,应在边坡上设置阻拦网、插打锚杆或覆盖钢丝网进行防护。

11.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以采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建立VR安全体验馆让工人身临其境般感受事故现场。

工具箱从根本上改变了培训内容的表达形式,让从业人员以寓教于乐的形式获得安全知识,移动安全体验馆能避免现场体验馆占地大、成本高和需要重复建筑的问题。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

上一篇 2019年 9月 11日
下一篇 2019年 9月 1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