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绞车本体
1、检查各部位的螺栓、销子、螺母、垫圈等,如有松动、脱落,应及时拧紧和补全。
2、检查信号装置、电动机、操作按钮是否完好,有无失爆现象,信号是否清晰,否则应修理或更换。
3、检查绞车机械部分有无损伤,各销轴有无异常窜动,钢丝绳头固定是否牢固,有无漏油现象,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检查闸带有无裂纹,磨损是否超限(最小厚度不少于3mm),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等是否有损伤或变形,背紧螺母是否松动,有问题应调整和处理。
5、检查闸把及杠杆系统是否灵活。
6、检查固定绞车基础螺栓或地锚是否松动,基础是否变形,底座有无裂纹,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7、检查电动机空载启动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启动器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和安全要求。
8、检查轴承及电动机、开关、电缆、闸带温度是否过高,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9、保持绞车及周围环境整洁。
(二)A.带式制动闸的检查与维护
1、闸带与闸轮的接触面积不小于闸带面积的70%;
2、闸带不得有裂纹,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mm;
3、带式制动闸施闸后,闸把不应低于水平位置,适当保持略有向上倾角(30°~40°)。
B.块式制动闸的检查与维护
1、配有液力推杆制动装置的绞车,严禁在液力推杆失效的情况下使用绞车;
2、闸带与闸轮接触面积不得小于80%;
3、闸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
4、松闸后,闸瓦与制动轮间隙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
(三)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七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超重、超高、超宽、超长)车辆无专项运输措施不开;绑扎不牢、装车偏重不开。
(四)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清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物料装车不稳固、绑扎不牢、装车偏重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信号发送前,把钩工必须对钢丝绳、钩头、插销、三环链、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无误且松绳适量方可发送信号。
(五)信号工必须做到信号“五不发”。巷道有行人时不发; 超挂车不发;不经把钩工同意不发;装车不符合规定不发;不挂保险绳不发。
(六)绞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有护绳板,操作机构必须灵活、可靠,11.4kw绞车操作手把必须有可靠定位闭锁装置。
(七)绞车司机操作时,严禁两个操作手把同时刹住,严禁不带电松车和放飞车,下放矿车时,司机必须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延放钢丝绳,不准松绳,以防车过变坡后,突然加速损伤钢丝绳;严禁超挂车或安全设施甩掉不用。
(八)操作前司机必须检查绞车安装地点的顶板、信号及电器设备、安全设施、小绞车的稳固、钢丝绳、绳卡等是否符合规定。
(九)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面操作,严禁在绞车侧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十)小绞车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皮带机杠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挡绳。
(十一)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用,严禁使用同一部绞车双向提绞。
(十二)在斜巷处理矿车掉道时,车辆下方严禁站人,且司机集中精力,钢丝绳必须处拉紧状态,严禁脱钩处理或用绞车松、拉复轨。
(十三)小绞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 处理。
(十四)绞车信号统一规定:一点“停”; 二点“拉”; 三点“松”; 四点“行人”;严禁信号不明开车。
(十五)采掘工作面内的绞车采用由外向里逐一编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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